兰州市粮食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废止粮食经营者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的,由粮食、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被污染的粮食不得非法销售、加工。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