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二章 价格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已废止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表彰或奖励。鼓励单位和个人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