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乡镇(包括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