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传承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传播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境内的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公共传媒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花儿知识。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1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