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县乡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自治县退耕还林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因地制宜,绿化公路宜林路段,有效保护公路,改善交通环境。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