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沿河房地产开发、村镇改造及工矿企业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或者申请建设许可时,应当将区域内河段的整治项目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和验收。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