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整治第十一条已修改河道管理范围线应当在河道专业规划中确定。市直接管理河道的管理范围线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并设置界桩;其他河道的管理范围线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并设置界桩。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