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投资促进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和引导开发区建设向未利用低丘缓坡发展,对荒坡、荒地实施成块连片开发的,按照规定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