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非公有制经济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非公有制企业和经营者的经营证照,除登记注册主管机关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收缴、吊销。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