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职业教育条例第九条已废止职业学校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普通中学的学生可转入职业学校就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可转入普通中学就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参加高等学校升学考试。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