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