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私人合法收藏的文物,其所有权受保护,文物收藏者对收藏的文物负有保护责任。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采取捐赠、出售等方式转让给国家文物收藏单位,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