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