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专家认定意见作出决定,颁发《甘肃省著名商标证书》,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