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第十三条有效新区的建设活动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由慈溪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新区管委会应当确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受慈溪市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