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树木、绿地、园林设施和风景名胜区、苗木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均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