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废止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