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废止

农村公路建设发生质量违法行为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