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承担。

市人民政府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论证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