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废止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组织听证。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