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建设活动的规划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工程是否经规划许可;(二)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三)建设工程是否经过规划条件核实;(四)临时建设是否按照规定拆除;(五)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