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公示规划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