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本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规划许可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本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