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三十条已修改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确需修改的,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章、《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