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全部为规划区。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城乡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