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房屋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不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