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本市建立村民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市、区房屋主管部门应当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常识普及工作,提高村民的房屋使用安全意识。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