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区房屋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危险房屋清册,对危险房屋逐栋登记,明确危险房屋监管责任人,掌握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安全隐患的基本状况等相关信息,并通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