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第二十三条有效民办学校每年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