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第十五条有效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学校名称、学校性质、培养目标、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办学形式、办学地址、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并在发布前报审批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