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诚信的原则,兼顾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相适应。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