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第三章 执法制度第十九条已修改执法机关应建立执法考核制度,考核的结果,应作为对执法人员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2月2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