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活动,对在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