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