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管理第三十条有效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依法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推荐使用旅游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为每个旅游团队制作和保存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年。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