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由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确定,并标明区界,予以公告。自然保护区的性质、范围、界线和隶属关系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