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供水、排水及排污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建设和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城镇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及维护管理,并绘制城镇排水管网图,注明使用年限,按时间要求定期检查维修,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城镇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须修建排水渠道或管道,并将排水就近接入城镇排水管网,确保排水畅通,防止随意排水造成安全隐患。城镇区域内的办公楼、住宅楼等高层建筑物应修建水冲式厕所、化粪池和排污管道,向建设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后,并入城镇排水排污管网。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