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可由居民小组或者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根据多数居民的意见确定,并在投票选举前五日张榜公布。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2年7月2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