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四章 蒙古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召开重要会议,要使用蒙汉两种语言,会议文字材料使用蒙汉两种文字。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