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有线电视管理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划。乡镇、企业等单位经批准建设的非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站,应当按照本地区的有线电视发展规划,纳入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统一管理。非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站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规范运行,不得超出覆盖范围扩网和发展用户。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