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有线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