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用户办理有线电视安装、迁移手续,有线电视传输机构应当在收取相关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或者迁移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