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爱卫会的工作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委员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各委员部门的职责由本级人民政府制定,并督促实施。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