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权。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实施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