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第十五条有效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满,或者辞职、辞聘、调动、退休的,应当先审计后离任;被撤职、解聘的,可以先撤职、解聘后审计。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其经济责任。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