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二章 审计管辖和审计组织第十二条有效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实施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