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