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四十条有效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并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向职工公示,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