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对规范性文件,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二)违反法定程序制定;

(三)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

(四)同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

(五)其他不适当问题。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