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公众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经济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按照规定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